根据《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师范[2018]40号)文件精神,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定于7月进行。请及时通知需要认定的教职工进行报名。
一、报名时间:2017年7月6日—7月12日。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。
二、确认时间:2017年7月13日—7月16日。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交到确认点(人事处310室)进行信息确认。
三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:
(一)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原件一式2份(空表到学校人事部门领取)。
(二)申请人《思想品德鉴定表》原件。
(三)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》原件,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(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),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。
(四)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经学校即确认点核对后原件退还本人,下同)。
(五)户籍证明(户口簿)原件、复印件。
(六)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。
(七)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。博士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,副教授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。
(八)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报告单、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、复印件(符合免考条件的还需要提供学籍成绩登记表复印件)。
(九)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(小2寸,3.5×4.5cm)。
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,请依序整理。(人事处徐金平13471810123)